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更新时间:2023-07-10 点击数:65

一、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按照机关党委工作职责,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2.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议、决定,保证学校决议、决定在机关党委的正确贯彻执行。

3.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思路、牵头制定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和监督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会的集体作用,负责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支部书记会、党员大会等。对机关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5.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抓好机关党委和支部建设,组织理论学习,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6.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和发展工作。

7.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8.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密切合作。

9.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10.指导和支持所属工会分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11.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支持和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2.协助机关党委书记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内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

3.指导协调机关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5.提出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做好机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和教育管理工作。

6.协助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大型活动的组织动员、安排部署、督促落实等工作。

7.机关党委书记离校外出时,代理机关党委书记处理所有机关党委的相关事务。

8.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

2.掌握机关各支部的组织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支部的组织生活。

3.积极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向机关党委会提出表彰、奖励党支部和党员的建议。

4.指导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5.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于部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党员千部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的提高。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机关部门党员、群众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4.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机关文化建设。

5.组织学习辅导活动,对各党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了解掌握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考核。

6.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研究,汇集整理有关理论成果。

7.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千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倾听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

3.监督、检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

4.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处理违纪案件。

6.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l.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

2.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虚心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3.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情况,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4.鼓励统战对象为机关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5.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青工委员工作职责

1.关心、指导所属工会分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

2.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机关党委汇报职工的思想情况。

3.关心机关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并组织开展活动;协助组织委员培养和教育由团组织推荐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4.协调职工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5.负责制定机关职工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党员、群众的生活。

6.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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