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3年党支部集体学习计划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鲁理工大党办发〔2018〕33号)、《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鲁理工大党办发〔2023〕9号)的要求,现将制定2023年党支部集体学习计划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1.制定党支部集体学习计划。请根据学校发布的《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参照《2023年度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附件1),制定本党支部2023年集体学习计划,须具体到学习篇目。其中全面从严治党、党章党规、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廉洁教育等专题学习研讨各一次。学习方式为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党课、讲座报告、读书会、现场教学、志愿服务等。各党支部原则上双周四下午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一年内不少于20次。
2.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所在部门单位有非党员教职工的,请根据《2023年度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性计划》(附件2),根据本部门工作和教职工能力提升需要,制定本部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开展。应侧重高等教育、经济发展、职业道德、法治安全、纪律规矩意识等方面,学习方式包括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现场教学、专题报告、专家讲座等。各党支部原则上每月组织本部门教职工集体学习1次,1年组织开展10次。可与党支部集体学习合并进行,在支部学习计划表(附件3)备注栏中注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即可。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需一并记录到党支部工作手册上,机关党委将印发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本,请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做好学习笔记。
请各党支部于4月21日之前将制定好的《2023年度XX党支部集体学习计划(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附件3)电子版报机关党委邮箱jgdw@sdut.edu.cn。
联系人:许燕飞;电话:2789369
附件1:2023年度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doc
附件2:2023年度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性计划.doc
附件3:2023年度XX党支部 2023年度集体学习计划(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doc
机关党委
2023年4月13日